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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问题月饼既警示更要有行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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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小】 发布时间:2008年9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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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秋佳节即将来临,市场上月饼销售进入了旺季,长沙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对接到的月饼投诉电话进行分析后,昨日发布了今年第8号消费警示:四种问题月饼,千万不能买。(8月11日中新网)
读这条消息,有两个疑问:仅仅根据投诉,不深入实际察看,就分析判断出是“问题月饼”,是否科学确当?既然肯定是“问题月饼”,为何不见将要采取实打行动的迹象?
应该肯定,工商局发警示,并列出问题月饼在质量方面的四个主要体现,指导消费者识别,这确实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保护和关心,只可惜还不够坚决和彻底。首先,明知是“问题月饼”,就绝对不准其上市,一旦上市了,就要采取果断行动,坚决将其从货架上撤下来,并对产销者实施相应的惩处;二是面广量大的消费者,不会个个都能看到消费警示,也不等于个个都是“火眼金睛”,仍旧会上当受骗,买到“问题月饼”。因此,只有采取釜底抽薪之举,坚持从源头上打假,才能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说不定该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后,已经采取了打假行动。如果是的,那说明我是在瞎猜疑。如果不是的,“君子动口不动手”——只发布消费警示,而不采取实实在在的打假行动,或者只是将鞭子高高举起,却轻轻地放下,那么,“问题月饼”依然是摆在消费者面前的一大“问题”。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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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8年9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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